2006-09-18

貓們狗們現在還好嗎?台中市政府可愛動物樂園一日遊

星期六(16日)下午一時至四時,號稱「可愛動物樂園一日旅遊團」的我們10餘人,造訪了近日爭議不斷的台中市政府「動物防疫所」轄下的「可愛動物樂園」,觀察當地貓狗等動物所受待遇,並與園區工作人員交談。一名工作人員(據稱為課長)指出,可愛動物園區限於人力與經費,本就無法與動物醫院的照護與設備水準相提並論,而此前與可愛動物樂園的志工群所發生的爭議,則肇因於志工們的要求太過理想性,現有的條件下難以符合理想,志工們因此以激烈的方式譴責園區的作法,園區才會禁止志工們再回到可愛動物樂園服務。我們在聽取園區官方的說法之後,也將再訪談志工們,聽取兩造意見,並持續觀察此事件的後續。


可愛動物樂園門口的禁止事項告示牌(攝影:Charles

星期六下午一時,我們為了探訪當地貓狗等動物狀況,並瞭解可愛動物樂園近日與志工們的爭議,自發組團前往,但在進入園區大門時便發現,可愛動物樂園雖為市民觀光遊覽地,卻對進入民眾採取嚴密的管控措施。

我們一行十人進入時,園區便通知附近派出所一名員警到場,並聲稱由於之前發生志工竊貓事件,因此每個進入園區的民眾,都必須以有效證件抵押換取入園證,並登記姓名與身份證號。(「竊貓」事件為園區官方的說法,志工們批評園區的作法純為報復,因為志工們揭露園區內部人道對待貓狗的情況。詳情可參考Google上Yahoo!上蕃薯藤上 關於此事件的搜尋結果)


可愛動物樂園保密防諜新措施

我們雖不樂意,並認為園區有意提防動物保護人士前往探查(沒辦法,因為台中市政府對待收容犬的紀錄不良),雙方因而發生些微爭執。但我們後來還是抱著「就算登記了你是會怎樣」的想法,大部分人還是進行了登記。


理論中(攝影:Charles

在訪查園區的過程中,可發現園區的陪同人員(據員警後來指出,該工作人員為課長)與其他工作人員都十分警醒。課長十分熱心向我們說明園區情形,卻絕對禁止我們探訪「隔離區」(醫療作業區)的工作狀況,而這個地點,卻是在網路上被志工們批評最多的血腥區域。我們當中有人單獨在園區內閒逛、攝影時,立刻遭到工作人員以非常嚴厲的態度制止(不過三、五成群時,卻不會遇到這種情形)。


志工們曾在此服務,並拍下的動物們缺乏照料的慘狀,而園區官方也控告一名志工從此地「竊貓」。不過這個焦點地區,目前已經禁止園區人員之外的任何人進入、攝影

當我們向課長詢問此事,課長答稱:園區內並未禁止攝影。事實上,園區內也沒有任何禁止攝影標示,因為這裡是市民遊憩的場所。

「真的沒有禁止攝影嗎?那工作人員為何阻止我們?」我們追問。課長則強調沒有這樣的禁令。不過課長也聲明,園區不禁止攝影,但是不歡迎拍照之後,利用這些照片在網路上惡意批評。(或許我們在落單時,會特別散發出一股「惡意批評」的氣息,但三五成群時就不會。)

課長帶我們巡視園區時,強調園區都依照固定的工作流程來進行。園區貓狗主要來源是遭民眾棄養及捕狗隊所捕獲,進入園區之後,雖然大部分不會進行結紮或絕育手術,但是成犬區內,都會區分公、母,公的與公的、母的跟母的關在一間。不過在課長剛講完之後,眼尖的Portnoy 卻很快發現未絕育的公狗與母狗同關一室的情況(以下三張為Portnoy拍攝):


這隻公的,未絕育


這隻母的,未絕育


公的母的未絕育,竟關在一起

依據網路上志工們的批評,園區官方既不願替園區收留的動物進行絕育手術,又輕忽隔離公、母,導致園區之內竟出現持續繁殖的情況,貓、狗、兔子...等收容的動物,持續懷孕、繁殖,造成園區設備與環境的負荷加重,使園區官方更容易以動物數量太多為由,動用「安樂死」的手段來控制動物數量。不幸的是,依我們的親身觀察來看,園區官方對此問題的處理,讓人很難安心。

課長向我們強調,園區內由於預算與人員編制的限制,而收容的貓狗動物數量又太多,因此,很多條件不能跟外面的動物醫院比。

人數有多少人呢?課長說,正式公務人員有八人,其中包括兩個課長,這些公務人員之中,有些還需要處理行政事務;另外的約聘雇員有十位以上。因此,總人力約有二十人。之前還有許多志工幫忙,但是發生志工批評園區的事情之後,已經暫時禁止所有志工進入園區。

動物數量有多少呢?狗的部份,每天捕狗約五到十隻(但星期六、日休息),民眾棄養三到五隻,而民眾認養走的約三隻以上。若課長所提供的數字無誤,保守估計每週收容所會增加二十五隻到五十隻左右的狗狗。

那麼,貓的數量是否會比狗少些?課長並未說明詳細數字,只說貓的數量並不比狗少,不過收養的速度快,棄養率和領養率都高。

這個數字是挺嚇人的。我們追問,當數量一直增加時,園區官方要怎麼處理呢?課長回答:依照法律規定,七天之後若沒有人認養,園區是可以將牠們安樂死的,而園區一直以來的處理,都不會滿七天就執行安樂死,通常會再留一點時間。

然而,課長也聲明,當園區因為動物數量很多、人手不足時,照顧上尚未必很完美,若志工們因此而強烈批評,那麼,園區是可以滿七天就執行安樂死的,這樣也不違法。這是課長一直反覆強調的。(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,動物留置於收容所超過七天的,收容所可以將動物安樂死,而如果動物正在承受重病或嚴重的疼痛,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,收容所也可以立即將動物安樂死。參見:動物保護法

聽到這裡,我想到剛剛空空如也的貓舍(只有小貓三隻),約只有四、五十隻左右的成犬,再對比剛剛課長所提供的每天貓狗增加量......,不禁毛骨悚然。這麼多的貓狗,都到哪裡去了?在「依法行政」之下,已經「安樂」掉了?


偌大的貓舍...


僅剩小貓三隻(攝影:Charles

依照園區的說法,問題在於「經費與人力短缺」,二十人左右的正式員工加上十個左右的志工,依然無法應付龐大的動物數量;課長承認,可愛動物園區是還可以做得更好,但是經費和人力仍是個問題。

園區官方將問題歸咎於「經費與人力」的結構性問題,我們之中有些人並不同意(事後,Wenli把志工們參觀「南投收容所」的文章整理出來,認為南投以更少的人力,卻做得比台中市的可愛動物樂園更好;因此,這是公務員心態的問題)。但不管如何,法律規定七天之後未被收容的貓狗等動物,就可以執行安樂死,公務人員認定他們沒有違法,我們也無法否認。

若是從法律的修改著手呢?課長認為這是不可能的:「法律要改,也一定會改得更嚴,不會比七天更放寬成十天或二十天。」他十分篤定。

當我們與這位課長討論時,另一位朋友Mini 在貓屋,看著僅剩的三隻小貓,詢問穿著獸醫師白衣的工作人員:「這隻小貓多大了?」

這是個普通到極點的問題。但她卻沒想到獸醫師回答說:不清楚,他不常上來園區。

Mini不死心,再繼續追問:是否可以目測一下,這隻貓到底多大了?

獸醫師仍然回答:不知道。

當Mini與Wenli離開一問三不知的獸醫師之後,不免抱怨:「這工作人員真的是太扯了。」

——即使有種種人手、經費的問題,但是園區內人員的專業性,似乎也是園區出現種種問題的原因之一吧?

到了下午四點,園區開始放出音樂,請所有遊客離開,園區工作人員要開始清掃、餵食作業。我們與工作人員道別,並且聲明「下次再來」。

其實,我們是稍微抱著一點希望。也許經過志工們的批評,以及我們表現出再度訪查的高度意願(並且可以在各處的學校社團與網路社群,邀請更多人參加),可以使這些公務員對待貓狗時更人道一些,即使他們未必人人都喜愛動物。

我們離開園區的時候,還是抱著很多擔憂。但願我們能對台中市政府動物防疫所、市政府的公務體系能有些監督的效果;但願他們在對待任人宰割的動物時,還有些「依法行政」之外的憐憫之心;也但在願棄養貓狗之前,主人們會明白體認到,行政體系在七天之後,很可能就取得了殺害寵物的權力;而行政體系對待這些被棄、流浪的貓狗好不好?只有天知道。

至於從法律上改善公務體系對待動物的方式......,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
PS.造訪園區之後由於時間因素,與志工們面對面的訪談延期。不過我們將會持續關注這件事情,並將訪問原來服務於園區的志工們,且將訪談內容報導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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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snowred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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