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05-22

「網路中立性」大戰:網路商聯盟敗北,ISP業者步步進逼,一般用戶質疑聲起

是什麼樣的網路法案大戰,集合了Google、eBay、Amazon、Yahoo!、Microsoft、Intel、Vonage及IAC/InterActiveCorp...等公司之力,依然大敗虧輸的呢?答案是:今年四月為了強化「網路中立性」(network neutrality)而對「2006年通訊機會、行銷與增進法案」(Communications Opportunity, Promotion and Enhancement Act of 2006)所提之修正案,在美國眾議院能源與商務委員會遭到否決。

那麼,上述那難得一見的網路商夢幻陣容,究竟是敗給了誰?答案是:AT&T、Verizon、康科斯特和時代華納等ISP(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)業者。他們成功地阻止了此一修正案的通過。

這個法案到底有什麼重要性,使得各方精銳盡出,拼個天昏地暗?而「網路中立性」又是啥呢?

據說(據Wikipedia的network neutrality詞條說),「網路中立性」原本是學者整理出來的理念,包括「非歧視」(Non-discrimination)、「保證互連」(Interconnection)、「可接收性」(Access)三個原則,主要精神是維護網路上各種資訊被平等對待的權利,使資訊能在不同的網絡維運者之間彼此互連,並且讓網路使用者具有互相接收訊息的能力,這些權利不應該遭受任何理由的歧視,不應被掌握了網路設施infrastructure的人進行網路內容與應用方式的篩選,也不得對於特定單位提供較好或較差的服務。這可說是言論自由、保障立足點平等、鼓勵創新的精神在網路世界的運用。

自1990年代末至今,為了要使這個原則體現在美國的法律上,歷經了多次的原則闡述與修正、國會辯論、法案表決等過程,到了今年4月,為了強化「網路中立性」而由國會議員提出的「2006年通訊機會、行銷與增進法案」修正案,慘遭眾議院之能源與商務委員會否決。5月1日則又有議員另提法案,要求FCC(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,聯邦通訊委員會)必須針對可能出現的不當商業行為進行研究,以維護「網路中立性」原則。

「網路中立性」的爭議及其相關法案,對於網路商、ISP業者,以及一般的網路用戶的利益,都非常切身。

首先,是錢的問題。ISP業者指出,他們為了維持網路的流量與速度,已經投入天文數字的金錢,因此他們認為,使用網路流量最多的公司,例如Google、Yahoo!等公司,需要多繳交一些費用,使ISP業者回收成本,並有能力替未來更高的流量主動擴充設備。因此,ISP希望採取「分級」收費的方式,那些使用頻寬最多的公司,若想要維持連線的高速度,就要繳交較高的費用,否則ISP將不投入經費來改善網路壅塞問題,讓這些網路商留在塞車區。ISP業者聲稱,不想再提供Google等公司「免費的午餐」了。而此項計畫並不是要跟一般用戶收取額外費用,而是向網路商收費,同時也沒有阻止任何人取得資訊的意圖,所以並不算是違反「網路中立性」或言論自由的原則。

而網路商方面,自然大大表示反對,許多消費者也提出抗議,連媒體也提出質疑。大家的疑問在於,這等於是一次服務收兩次費用,除了用戶(包含一般用戶與網路商)為了購買頻寬而付給ISP業者的費用之外,網路商還得再交一次錢;而且,網路商也可能將費用轉嫁給一般用戶或廣告客戶。總之,這是個大家都可能吃虧、而ISP吃兩次的一種生意。

其次,是在網路中立性之下的理念問題,諸如資訊自由應被保障,而不應被歧視、被篩選...之類。這套理念原本在政治、社會、商業等領域,就經常被七折八扣,實施得零零落落的,如今,在網路世界也受到了威脅。

如果ISP業者不甩這一套漂亮的理念,執意要取得分級收費(即分級篩選)的控制權,那就等於是設下了「此山是我開,此樹是我栽」的關卡,檢視網路使用者的身份、應用網路的方式、傳送內容的性質,然後依此來確認誰的流量大、誰在用網路作什麼生意,然後劃分收費標準,區分出快車道、慢車道。如此一來,ISP業者便取得極大的權力,而「非歧視」、「保證互連」、「可接收性」三原則也就自然破產了。

此外,還有扼殺創新的問題。許多網路商認為:當網路維持中立性時,許多以服務取勝的網站、搜尋引擎、電子商務等新興企業,不必依靠財力雄厚來維持網路速度,小公司的網路資訊受到與大公司的同等對待,因此只要提供受歡迎的服務,就能吸引使用者上門,這使得網路商的存活機率,更多是依賴創新的速度,而較少取決於資金的大小;但ISP業者如果反其道而行,將整個改變網路商務的生態,阻礙良性的競爭機制。

我們還可以設想,若是網路商堅持不交錢,ISP業者會不會以限制頻寬的方式,來逼迫網路商付錢呢?他們或許會說:好吧,這就是你不多付點錢的結果,所以我沒錢提升設備,導致網路變慢;要快,就要給我錢。ISP會不會這麼做呢?你猜。

若是聽多了一些國外的業界內幕,例如:某ISP營運商動手腳讓自己的用戶無法接觸其他業者的網路服務,或某電信工會在勞資爭議期間被身為ISP營運商的資方封殺網站,或者某ISP公司封鎖了抨擊該公司的民間團體之email......之後,如今又看到網路商大聯盟也不敵ISP業者的新聞,這下子我們總該明白了:果然是掌握infrastructure者為老大!

網路中立性原則若在美國破產,那麼經常以美國為學習對象的國家,恐怕也保不住了吧。至於建立在「網路是自由平等的」基礎上的那些動人願景,什麼Web 2.0啦,世界是平的啦,網路民主啦,弭平數位落差啦,Blog或Vlog讓個人發聲啦,數位化的知識與藏品讓大家自由共享啦,Google、Yahoo!、Amazon、eBay等創新商業模式的奇蹟啦,嗯...還有平價的on-line game啦……等等寬頻環境下的好康,是不是將會在「快車區」、「塞車區」的分級閘門之前,化成了美麗的泡沫而昇華、消失掉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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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5-21

搜尋引擎的兩條路線:「技術搜尋」與「社會搜尋」

搜尋引擎的未來

與1990年代中期之前不同,現在我們面對茫茫網海時,已沒有人會懷疑搜尋引擎的重要性了。目前的問題在於:哪一種搜尋引擎,才能找到我最想要的資訊?或者換個角度來說,搜尋引擎要用哪一種模式,才能讓使用者找到最想要的資訊?

此事關係著搜尋引擎的未來,同時也關係著資訊與知識的未來:它們將如何被儲存、傳遞、接觸與運用。

也許如A9.come搜尋引擎執行長烏迪‧曼博(Udi Manber)所指出的「把搜尋視為一項問題,這項問題目前只解決了百分之五。」也就是說,搜尋引擎的空間還大得很,誰也不知道以後會怎樣。但即使如此,從幾家指標性大公司的動向,仍可略窺未來的端倪。

技術搜尋:效率與客觀

當今的搜尋引擎,有兩個明顯的發展方向:「技術搜尋」與「社會搜尋」。我們先就「技術搜尋」的取向來說。

當然,不管技術好不好的搜尋引擎,都是得依靠「技術」的。不過,標舉技術而且明確表示絕不生產「內容」的,也大有人在。最明顯的例子是Google

Google不但是把搜尋引擎這一行做起來的最大推手,還是世界有名的「工程師樂園」。該公司不只是給工程師很好的福利與環境而已,而且非常令人印象深刻地強調工程師的技術,以及由此所帶動的創新與效率。其快速精準的搜尋結果、不斷開發的周邊功能、獨創的網頁評比演算法PageRank、設置硬碟的獨家方法...等等,足以讓每一個第一次接觸或聽聞的人驚嘆不已;而它以許多伺服器所連結起來的搜尋引擎系統之總處理能力,與世界上最快的超級電腦相比,也並不遜色(參見Wikipedia「超級電腦」詞條),並且可運用在基因排序、自動翻譯等艱深領域。以上每一項讓人津津樂道的豐功偉業,都建立在技術的基礎上。

然而,不管是創始人布林(Sergey Brin)與佩吉(Larry Page),或者全球副總裁暨大中華區總裁李開復、Google臺灣工程研究所所長簡立峰,都曾經用不同的方式挑明了講:「Google不做內容」。他們要讓Google的技術保持純潔,去除人為干擾搜尋排序的可能性。譬如「Google News」服務,就是用機器選擇新聞,以演算法排序,不涉及人的挑選與編輯,因而更加客觀;如果今天Google自製新聞網頁,「就面臨誘惑要在使用者搜尋時把自己的網頁排到前面,以便把使用者留在我們自己的地盤上,這會對使用者造成不便,或者造成我們內容不客觀的誤解。」(Google專訪(上):發展智慧搜尋

這是「相信技術更甚於人」的取向——也是某些人對於Google兩位創辦人的評語。

社會搜尋:公眾智慧的集合

社會搜尋(Social Search),聽起來就像是對Google的正面挑戰。沒錯,這正是Google競爭對手Yahoo!高層多次聲明的發展方向(但也許不是用這個字眼)。

社會搜尋不滿足於搜尋技術所得到的結果,而是利用眾多普通網路使用者的智慧,回答一般上網者感興趣的種種問題。每時每刻,網路上供大家註解、評價、加tag、寫作、上傳影音檔...等等行為所創造的點點滴滴,一旦累積起來,便足以形成替代性的知識體系。這樣的體系沒有最終的決定性審查者,理論上永遠也沒有「最終完結版」,好像有點不太可靠,但卻常常符合上網搜尋者正想找的資訊;你想問的問題,別人可能已經問過而且有人回答過了,那何不直接找出上次的那個答案就好?更何況,你還可以針對你所瀏覽的東西再加入自己的意見,豈不完美?

可對圖片加標籤的網路共享相簿Flickr、讓用戶創建書簽的網站del.icio.us、可以讓用戶發表自己的觀點及信息的Upcoming.org網站(以上皆為Yahoo!所收購),還有Yahoo!奇摩知識+,以及讓用戶評價寫意見的Yahoo!奇摩拍賣eBayamazon、讓網友自由撰寫的Wikipedia......等等,都是透過網路集合「公眾智慧」的例子。這種方式所累資的資訊或知識,與搜尋引擎結合之後,在消費、旅遊、生活資訊...等方面的成功似乎較為明顯。

例如,在Yahoo!上搜尋「電腦」,就比Google的搜尋結果,還多了該公司自己的「Yahoo!奇摩知識+」的分類條目,也多了兩區的廣告連結。以Google的立場來看,這樣的搜尋結果商業性太重,且偏袒自家製造的資訊,不當地干擾了使用者,很可能因而失去使用者的信任;然而,Yahoo!或許會這樣反問:你怎麼知道使用者現在不想來點購物資訊,或聽一聽其他網友的說法呢?

在南韓,最近出現了「社會搜尋」取向獲得市場優勢的例子。韓國雖是全球網路普及率最高的國家之一,但是搜尋技術一等一的Google,直到今年3月份為止,在韓國搜尋市場上只佔17%的份額,遠低於第一名NHH公司Naver網站的58.4%,而第二、三名的分別是Daum和雅虎韓國公司。由於韓語網站數量較少,因此韓國人在使用本土語言搜尋信息時很難獲得滿意的結果,因此,韓國NHN集團旗下的Naver採用了一種名為「Knowledge iN」的新模式,也就是由用戶提出問題,再由其它用戶回答。到目前為止,Naver已經創建了一個包含4110萬個條目的資料庫。當用戶使用Naver搜尋服務時,除一般的搜尋結果外,還可以獲得來自Knowledge iN資料庫、新聞和blog的信息。到目前為止,向來以網頁蒐集數量龐大而聞名的Google,在韓文領域,還沒有推出能與Knowledge iN相抗衡的系統。(參見Google兵敗韓國揭祕 搜索缺乏人性化是主因

我們應該選擇哪一個?

那麼,到底哪一種搜尋模式最好,對我們最有利?

這當然沒有一定的答案。不過,不同取向的搜尋引擎除了互相競爭之外,也在互相學習。就如同二十世紀的美蘇對峙一樣:你有了什麼,我也很快要有。當然,彼此之間還是有明確的原則性的區分:做內容,或不做內容。

Google除搜尋的本業之外,一直不斷發展新的工具來吸引使用者,包括同樣帶了點「公眾智慧」色彩的Google Co-op社交搜尋服務,以及許多讓使用者登入會員後享有的個人化服務,因此,網友留在Google網站的時間也隨之增加。越來越多人上網時首先造訪的,是搜尋引擎乾淨的首頁,而不是花花綠綠的入口網站。與此同時,Google雖然很鐵齒地堅持自己不生產內容,但是各種「公眾智慧」所產生的內容,大部分還是會被Google蒐集到自己的資料庫裡,被它的演算法「一統天下」,進行自動排序去了。

另一方面,本身就是一個入口網站的Yahoo!,對於搜尋引擎的技術,雖在幾年之前還不怎麼下功夫,但近來已經改進了這個缺點,並且很快追趕了上來。此外,軟體市場霸主微軟(MSN首頁),也正在搜尋領域投入龐大資源,不讓Google專美於前。

搜尋引擎們各有特色、不斷創新,也互相學習、試圖超越對手。多好啊~這真是個美妙的資本主義良性競爭的時刻!——我上網,有好幾種搜尋引擎爭著來討好我,沒人可以規定我用哪一種,沒人可以壟斷市場,也沒人向我收錢——截至目前為止。

我衷心期盼,這樣的歡樂時光,能夠一直持續下去。


PS.後記
Yahoo!在全球搜尋市場一直落後於Google,但是並未放棄自己的發展方式。逛到一個新消息:雅虎聘知名數據庫專家 加強社會搜索挑戰谷歌: (北京新浪網 (2006/07/26 12:56)...社會搜索是雅虎與谷歌競爭戰略的關鍵。Ramakrishnan說,雅虎有獨特的機會,能夠在傳統搜索中整合Flickr、Del.icio.us , Yahoo Answers、Yahoo Groups、Yahoo Mail。...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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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5-20

May 20

5月20日
臺灣的總統進行6年任期裡的第13次道歉...

同一天
三峽大壩封頂完成
整體工程進入最後倒數
預計在2009年完工

再見,三峽
再見,龍門石窟
再見,屈原故居
再見,酆都鬼城
再見,秋風亭
再見,白帝城
再見,張飛廟
再見,孔明碑
再見,一百多萬被迫遷村的民眾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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